智多星回答你~
我在去年6月份被撞
對方18歲無照駕駛還肇事逃逸
住院當時也只來看過一次
當時他家人也出面一次
給了一萬的醫藥費後就連絡不上人
調解委員會也沒家長出現
因為調解不成而告他刑事跟民事求償
現在起訴書上面有另外括號(另案收容法務部矯正署)
起訴書上只有提到我提出的過失傷害告訴跟公共危險罪提起公訴
並沒有提到民事求償的部份
因你提起刑法過失傷害罪之告訴,僅涉及對方刑事責任,自然不會提到民事求償。
請問我該怎麼做?
建議你可準備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並遞狀至法院(免繳納裁判費用),將你所有的損失都寫在訴狀上向對方求償,通常法院會另開民事庭進行審理。
起訴書在1/22日收到
是否要另請律師寫訴狀?
你可先參考司法院網站上之範例,照著範例寫看看,若真的不懂怎麼寫,則可請教律師,或委任律師寫狀。
對方未滿20歲是否要從他父母親那邊求償?
因對方為未滿20歲之未成年人,其法定代理人須負連帶賠償責任,故你於寫訴狀之時,須把對方之法定代理人也列入求償之對方。
所依據之條文為:
民法第 184 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民法第 187 條
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以行為時有識
別能力為限,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行為時無識別能力者
,由其法定代理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如果有問題可以提出來我們一起研究或直接來電免費諮詢,祝你順利 加油~!!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12012604910
---------------------------廣告區---------------------------------------
商務律師諮詢表單填寫區:http://jhihyanlawyer.shop.conn.tw/form.php?form_code=jhihyanlawyer&member=af000017132
律師公會,律師諮詢免費,律師事務所,離婚諮詢推薦台中律師,律師考試,律師費用,律師查詢,台北律師公會,律師薪水,車禍理賠台中諮詢律師
本文主要內容引用自知識+,圖文版權皆為原所有人所有,如有任何問題請告知站長!將馬上處理!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