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律師,找法務!不用很多錢!






依您情況,申請判決離婚方式有二:

一、引用刑法第293條遺棄罪,具狀向所屬地檢署單位,按鈴(需寫狀)提出刑事告訴。

刑法 293 遺棄無自救力之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引用民法第1052條之第 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以及(同時申請會較快)民法第1001條 前段夫妻互負同��之義務,唯使用民法大約需自費3000元,且需具狀並以當初請求警方協尋二次的三聯單當證物之一(不是報失蹤 是人口協尋 別弄錯)

如已經上過法院,請將目前程序或相關判決等,將原文如實打字 轉貼本人部落。(可直接引用民法第1001條)訴請判決離婚,走這程序大約只要3~4個月。


直接連絡本人吧!


這只是小案件而已,若方便直接把相關資料影印快遞寄給本人(若無時間打字) 年後 以前 訴狀直接幫您打好 蓋章 簽字既可

全程免費 但 礙於習俗 離婚案件 麻煩自備紅包袋 100元 掛號郵寄 象徵性 既可

收到相關資料後 在替您斟酌使用 刑法或民法 訴請離婚


來自: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12011904198


---------------------------廣告區---------------------------------------

商務律師諮詢表單填寫區:http://jhihyanlawyer.shop.conn.tw/form.php?form_code=jhihyanlawyer&member=af000017132




律師公會,律師諮詢免費,律師事務所,離婚諮詢推薦台中律師,律師考試,律師費用,律師查詢,台北律師公會,律師薪水,車禍理賠台中諮詢律師





本文主要內容引用自知識+,圖文版權皆為原所有人所有,如有任何問題請告知站長!將馬上處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鐘珮珊 的頭像
    鐘珮珊

    律師法務資訊分享家

    鐘珮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