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多星回答你~
小弟於上月11月10號下雨天出車禍因對方併排停車開車門站在路邊照成我右手無名指開放性苦骨折請問可以理賠多少呢?
能理賠多少需視你的實際損失而計算
發生交通事故相關求償項目如下:
你可依下列的求償項目,列出一張理賠明細,方可知合理的金額為多少!
強制險主要理賠醫藥費用,交叉理賠,不分肇事責任,上限20萬,給付範圍包括:
1.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負額、掛號費、病房費差額1500元/日,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收據正本或副本(蓋院章,與正本相符章)即可。
2.急救費用: 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3.合理交通費:指往返門診的合理交通費用,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至國術館之交通費不給付,大多以計程車收據為準,總金額兩萬為限。
4.看護費用: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醫師在診斷證明書上註明有必要者為限,包括近親或他人看護。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
5.其他費用: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
6.殘廢給付:依強制險殘廢給付標準表給付。
你可以等傷勢治療到一個段落之後,將醫療收據整理好,送到對方的產險公司申請理賠。
除了強制險的求償外,我方的其他損失,可依肇責比例向對方要求賠償,如下:
肇責比例只要雙方合意即可,一般坊間是以七三論,較常見,供你參考。
1.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三萬六(1200元*30日)給付的部份外,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他人照護多少時間。
2.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 同樣的需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一般要有薪資證明,若無可參考勞保最低工資 17880元/月。 薪資證明有三:年度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擇一
3.後續醫療費:一般以傷勢穩定時的總醫療費用,來做基準,因傷勢嚴重時,醫療費用都比較高,後續的醫療費用,大都不會超過這個金額。
4.精神賠償:補償因此事故造成的傷亡,因每個人的身份地位或家庭所受的影響程度不一,所以需你自己評估。
5.財產損失:修車費、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
6.其他損失:請自行舉列。
因為本人剛應徵到工作於當月的13號到職也無法到職了可以要求賠償嗎引用自: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11122502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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